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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本地學生辦證手冊


                    Q6.          在甚麼情形下オ算是逾期逗留?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 a. 在澳門逗留時間超出入境時批示之日期或“逗留 D”之有效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限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. 没有按照本澳邊檢站發出之書面通知所定日期前往居留及逗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務廳逗留分處辦理手續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. 失去學生身份仍逗留澳門,並且沒有其他有效入境之簽注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Q7.          如果發生逾期通留,會有什麼後果?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 按法律規定,每逾期一日,會被科以澳門元 500 的罰款,以澳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 15,000 為限,違法者須在法定的 10 個工作天內繳付。倘有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法者逾期不多於 30 天,可被驅逐出境及實施禁止入境等安全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施,同時在禁止入境屆滿後的兩年內不得申請居留許可及逗留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別許可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Q8.            假設學生甲在       11 月   10 日(星期二)辦妥離校手續,其應於何時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離境手續以避免逾期逗留的情況發生?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  學生甲應於 11 月 11 日(星期三)或之前離境,或於 11 月 11 日(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三)之辦公時間內                親臨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註銷原學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類“逗留的特別許可”及申領一般“逗留的特別許可”。自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月 12 日(星期四)起,如學生甲仍持原學生類“逗留許可”留澳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即處於逾期逗留狀況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Q9.            假設學生乙在 11 月 13 日(星期五)辦妥離校手續,其應於何時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離境手續以避免逾期逗留的情況發生?
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  學生乙應於 11 月 16 日(星期一)或之前離境,或於 11 月 16 日(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一)之辦公時間內,親臨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註銷原學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類“逗留的特別許可”及申領一般“逗留的特別許可”。自 11 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日(星期二)起,如學生甲仍持原學生類“逗留的特別許可”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澳,即處於逾期逗留狀況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Q10.         如何辦理自助查驗通道過關手續?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 日後往返中國內地及澳門時,學生可分別在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站及澳門邊境口岸自行辦理自助查驗通道過關手續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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