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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本地學生辦證手冊


                   在澳逗留 Q&A (僅供參考)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Q1.          內地學生來澳升學應持有甚麼逗留證件?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a. 卡式電子《往來港澳通行證》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. “往來港澳簽注(逗留 D)”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Q2.          假設遺失電腦打印的入境申報表,該怎麼辦?
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 倘若遺失電腦打印的入境申報表,學生可自行前往澳門各邊境口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居留及逗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務廳、澳門或氹仔各警務警司處(警區)及機場警察接待處 2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時免費辦理補發手續。(請盡量避免此情況發生)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Q3.          內地學生首次使用“逗留 D”簽注入境澳門後,應該注意甚麼?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內地學生持“逗留 D"進入澳門後,一般被給予逗留最多 90 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學生須於此期限內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辦理“逗留的特別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”,以延長在澳門的逗留時間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Q4.          內地學生該如何辦理“逗留的特別許可”?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  學生資源處將於學生完成註冊後的 90 天內統一為入學新生安排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約及帶領前往辦理,新生必須按指示辦理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Q5.            假設內地學生於已批給的 90  天首次逗留期限內,沒有前往居留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逗留事務廳辦理“逗留的特別許可”,該怎麼辦?

                   ANS:          a. 如學生尚未於期限內辦理“逗留的特別許可”申請或延期申請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必須於逗留期限(依邊檢站蓋章批示之日期為準)內離開澳門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. 學生離澳後,若能出示學生證及「在學證明」等文件再次入境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邊境關口人員會暫時准予入境,並發出通知書要求學生於指定期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內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報到及辦理“逗留的特別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. 學生必須遵守通知書指定之期限,違者一律將視為逾期逗留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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